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

【Love x Hair x Story】影片創作大賞 影片比賽延至5/31截止



【Love x Hair x Story】影片創作大賞

一、主辦單位:快樂麗康企業HAPPYHAIR行銷部

二、協辦單位:HAPPYHAIR、GENIC、H2_SALON、LET’S HAIR、VSALON

三、活動主題:
還記得……那銀白皚雪色般的捲捲花媽頭,又帶點明星花露水的濃郁味道,是我小時候被阿嬤背著的深刻回憶;還記得……那淡淡地一抹桂花香味,是我一直無法忘懷的高中初戀,她髮絲上的香氛;還記得……那醜不啦嘰香菇頭,是國中不管做甚麼事情都會黏在一起,死黨的髮型。
你是否有一個故事,是一直深深烙印在心上,三不五時會不經意地想起它?也許是它的形狀,或許是它的香味!因為它不同的元素而讓你們之間產生的一種微妙情感故事,是親情、愛情與友情?......It’s Time To Say Your “Love ♥ Hair ♥ Story“ For Memory.

四、報名資格:
 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可。

五、影片規格:
1.主題形式:創作主題需環繞於LOVE (愛情、親情、友情等皆可) 之中,並可以頭髮的元素作為內容之一(例如:髮絲、髮香、髮色、髮型等),且須有故事敘述為準。
2.數量:每人繳交短片不限數量,若有複數作品得獎,則取最高獎項一名。
3.格式:請以DVD格式或HD格式郵寄繳交作品。送件影片建議,720×480 像素以上之NTSC規格,檔案類型可為FLV,ASF,WMV,MP4,AVI,MPG,DIVX,3GP,MOV 等。
4.機器設備:利用BetaCam、DV、V8、單眼或數位相機、手機皆可。
5.影片長度:須為3到8分鐘。
6.影片中的音樂、文字及肖像必須合法使用。

六、報名時間:截止日更改延至民國100年5月31日止。(請看第八點)

七、報名形式:
請填妥報名表並連同作品 (光碟一式三份)以掛號寄送至 11577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1弄20號5樓 Love x Hair x Story小組收。
※更新版報名表格:請至Google文件下載區自行下載。http://goo.gl/Hs3RX

八、重點時程&內容:
項目
日期
方式
徵件
即日起至2011/5/31止
影片光碟以掛號信報名
初審
2011/6/3
主辦單位依參賽者投稿作品評分
票選10件入決賽,並上傳FB粉絲團
決賽
2011/6/6-6/17
於FB粉絲團票選出網路人氣獎
另行評審審查出評審獎前三名
頒獎
2011/6/28
快樂髮型所有品牌官網公佈
延伸
活動
另行公告
快樂髮型所有品牌分店影片播放

九、評審形式:
(1)決賽評審評分標準:劇情呈現35%,影像美感35%,創意觀點20%,特殊表現 10%
(2)決賽網路人氣獎:經主辦單位選出優秀作品,於2012/6/3上傳至「快樂時尚樂園」粉絲團影片區進行按讚投票(http://goo.gl/fPcue),人氣影片按讚投票至2011/6/17 23:59 停止,主辦單位會登記票數,得獎名單2011/6/28於官網公佈。
Ps:對該影片按”讚”投票前需先加入「快樂時尚樂園」粉絲團http://www.facebook.com/ALLHAPPYHAIR ,該影片才會出現”讚”的按鈕。


十、獎勵辦法:
【愛.得】獎 < 評審大賞 >
參賽作品將取評審獎前3名,以及網路人氣獎前三名。各名次獎金如下:
評審獎
第一名
第二名
第三名
30,000元+ iPad
15,000元+ iPad
10,000元+ iPad
人氣獎
8,000元
5,000元
2,000元
【愛.分享】獎 < 分享讚賞 >
活動期間網友把影片分享到塗鴉牆,並獲得”讚”的數量超過以下:
>50讚,健康洗券x1。限量50名,送完為止。(價值350元)
>200讚,Hair Spa券x1。限量20名,送完為止。(價值1300元)
>500讚,含健康洗券、Hair Spa券,加送燙染六折券x1。(價值3000元以上)
【愛.留言】獎 < 留言讚賞 >
網友在活動留言區,留下:1.最喜歡哪部比賽影片 2.喜歡的原因。
如果該留言
>30讚,健康洗券x1。限量20名,送完為止。(價值350元)
>100讚,Hair Spa券x1。限量20名,送完為止。(價值1300元)
>300讚,健康洗券、Hair Spa券、燙染六折券x1。(價值3000元以上)

十一、注意事項:
(1)參賽作品內容不可含有不良意識。
(2)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曾參與任何比賽,若已得獎後發現不符事實者,將追回獎金及獎狀,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。
(3)作品內容需為自行創作及編製,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 (包含圖像及聲音、文字資料等),應予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,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,並於報名表件中說明;影片內容不得包含任何詆毀他人、性騷擾、 種族歧視、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等內容,一經發現,將取消參賽資格, 如觸犯法律由拍攝者(團隊)自行負責。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、獎盃時,所領獎金、獎盃應交回主辦單位。
(4)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,而無需給予解釋。如有爭議,一切以主辦單位的最後決定為準。
(5)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(6)所有得獎作品之版權全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作品,於相關品牌分店之場合或媒體展出或刊登用途,作者及作品內任何人物將不會獲得任何報酬。
(7)所得獎金及獎品依稅法規定,獎金及獎品總價值超過NT$20,000者,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%稅額(外籍人士不論金額,一律扣繳20%稅額)。
(8)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所有賽規及指引隨時進行刪改及闡釋之一切權利。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主辦單位。
(9)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或不可歸責於【Love x Hair x Story】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或及時回覆個人資料時,【Love x Hair x Story】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若有任何本活動相關問題,請寫信至客服信箱。
(10)凡申請報名者,一律視為以同意上述文字規範。

十二、Love x Hair x Story 活動小組聯絡方式:
(1)活動官網:http://www.happyhair.com.tw/welcome/news_one/13
(2)FB粉絲團:快樂時尚樂園
(3)客服信箱:briantsai@happyrecome.com.tw
(4)服務窗口:快樂麗康 HAPPYHAIR行銷部 蔡先生
(5)服務電話:02-2651-2888 #511
(6)報名地址:11577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1弄20號5樓